你的位置:首页 > 跨境电商 > 亚马逊 > 亚马逊在中国败诉:不得使用“AWS”标识、赔款7646万元

亚马逊在中国败诉:不得使用“AWS”标识、赔款7646万元

AMZ123
AMZ123跨境导航
2021-01-06 15:14:15
近日,中国文书网发布了《北京炎黄盈动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下称“判决书”)。亚马逊被判不得再使用“AWS”标识,并赔偿原告7646万。判决书表示,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马逊通”)、北京光环

炎黄盈动成立于2003年,“AWS”是炎黄盈动的核心品牌,2004年,炎黄盈动就申请在第42类计算机软件维护等多个服务上注册“AWS”商标,于2008年获准注册。

申诉最重要的一条便是,亚马逊通及北京光环新网在未经炎黄盈动许可的情况下,强行以"AWS"、"aws"标识运营和提供云计算服务。

作为全球云计算头部品牌,亚马逊在2006年开始研发云计算,并推出了AWS品牌,饼子全球190多个国家使用了AWS做为其云计算的品牌。 其进入中国市场则是在2014年,为了合规发展,亚马逊在中国与持有相关电信牌照的本地合作伙伴开展技术合作,并开设中国(北京)区域和中国 (宁夏)区域是两个提供服务的 AWS 区域。

2016 年 8 月,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亚马逊授权光环新网基于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在中国境内提供并运营北京区域的亚马逊云技术及相关服务(AWS 云服务)。



来源:沙之星知识产权

原标题:亚马逊在中国败诉:不得使用“AWS”标识、赔款7646万元

关键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收集,著作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admin#shaoqun.com (#换成@)。
用小程序打开用小程序打开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