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主要可以享受以下两类优惠政策:
一、是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述规定如有变化,从其规定。
二、是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相关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三、实施时间
《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国税总局网站
文章来源:
https://www.ikjzd.com/articles/110893
原标题:速看!出口电商新政,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跨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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