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跨境电商 > 间苯二酚反倾销税:对美国终止,对日本复审

间苯二酚反倾销税:对美国终止,对日本复审

观海咨询
2024-03-26 10:33:02
我国从2013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日本40.5%,美国30.1%。2019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1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24年1月2日,商务部收到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国内间苯二酚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对

间苯二酚反倾销税:对美国终止,对日本复审

我国从2013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日本40.5%,美国30.1%。

2019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1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24年1月2日,商务部收到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国内间苯二酚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维持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申请人未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2024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9号公告,决定自2024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按照商务部2019年第10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住友化学株式会社(Sumitomo Chemical Company,Limited)40.5%2.三井化学株式会社(Mitsui Chemicals, Inc.)40.5%3.其他日本公司 40.5%

被调查产品名称:间苯二酚,又称1,3-苯二酚、雷琐辛。

英文名称:M-dihydroxybenzene或Resorcinol。分子式:C6H6O2化学结构式:间苯二酚反倾销税:对美国终止,对日本复审物理化学特征:外观通常呈白色针状结晶体,暴露于空气当中会逐渐变红,易溶于水、乙醇、乙醚,溶于氯仿、四氯化碳,不溶于苯。主要用途:间苯二酚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合成中间体和精细化工原料,主要用于橡胶黏合剂和紫外线吸收剂的生产。此外,间苯二酚还可用于生产木材黏合剂、阻燃剂和各种医药、农药的中间体等。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72100。该税则号项下的间苯二酚盐不在本次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内。根据海关总署2013年第15号《关于进口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进口经营单位在申报进口税则号列29072100项下属于反倾销范围内的间苯二酚时,商品编号应填报为2907210001,税则号列29072100项下“间苯二酚盐”的商品编号应填报为2907210090。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时决定,自2024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原标题:间苯二酚反倾销税:对美国终止,对日本复审

关键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收集,著作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admin#shaoqun.com (#换成@)。
喜运达
用小程序打开用小程序打开更快